“十五五”医药产业划重点
3月13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发布,明确了2026-203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向,其中“医药”和“大健康”相关内容贯穿多个篇章——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升级,从医保支付到银发经济……多个维度释放出未来五年产业发展重磅信号。
相比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,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在医药相关领域有哪些描述上的变化?小编整理了一张表,带您速看:

说明: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整理
以下从十个维度,为您摘录十五五规划纲要中与医药相关的核心原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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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篇 第八章 第二节 强化战略前沿领域科技布局
“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系统布局,实施人工智能、量子科技、生物科技、新能源等科技战略部署,加快突破基础理论和底层技术,促进转化应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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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篇 第八章 第三节 全面提升基础研究水平
“鼓励开展高风险、高价值基础研究,营造鼓励探索、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。围绕极宏观、极微观、极端条件、极综合交叉的科学前沿,加强新兴领域、交叉融合和跨学科基础研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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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 第五章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新兴产业
“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、机器人、生物医药、高端装备、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……鼓励发展战略性产品和服务……支持创新药临床使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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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 第五章 第二节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
“瞄准引领未来发展重点领域,构建未来产业全链条培育体系,推动量子科技、生物制造、氢能和核聚变能、脑机接口、具身智能、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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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七章 第一节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
“推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,加强医疗费用保障。”
解读:十五五规划将医药创新置于“科技自立自强”和“新质生产力”的双重战略框架下。生物科技被列为与人工智能、量子科技并列的前沿战略方向,生物医药是战略性新兴产业,生物制造则被定位为未来产业。这意味着:一是基础研究层面,鼓励高风险、高价值的原创探索,为源头创新留出空间;二是技术转化层面,从实验室到临床应用的路径将得到系统性支持;三是细分赛道层面,创新药、辅助生殖、脑机接口等均被明确提及,研发创新的广度与深度同步拓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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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九章 第三节 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
“优化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审评审批,健全医保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机制,完善创新药目录,鼓励商业保险扩大创新药支付范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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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 第五章 第三节 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
“……推进生物医药、智能驾驶、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。”
解读:审评审批改革的重点从“提速”转向“提质”与“支付协同”。创新药目录的建立,意味着未来将有明确的“创新身份认定”机制;医保与商保协同支付,则打通了创新药商业化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同时,生物医药领域立法被提上议程,将为审评标准、数据保护、市场秩序等提供法治化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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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 第五章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新兴产业
“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、机器人、生物医药、高端装备、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……鼓励发展战略性产品和服务……支持创新药临床使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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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篇 第五章 第二节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
“瞄准引领未来发展重点领域,构建未来产业全链条培育体系,推动量子科技、生物制造、氢能和核聚变能、脑机接口、具身智能、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。”
解读:生物医药与生物制造被分别置于“新兴产业”和“未来产业”两个不同梯次。生物医药侧重现有产业做大做强,生物制造则着眼于更长远的颠覆性技术突破。“双线并行”的布局,意味着未来五年:传统药企需向高端制造升级,而合成生物学、绿色生物工艺等新兴制造模式将获得政策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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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九章 第三节 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
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优化结余资金使用,完善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差异化支付政策,减轻参保者个人费用负担,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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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篇 第四十三章 第一节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
“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,完善异地就医结算,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补充保障作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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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篇 第四十三章 第二节 增强社会保险体系可持续性
“强化医保基金监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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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四十章 第一节 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
“推行长期护理保险,健全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。”
解读:支付体系改革呈现“多元协同”特征:一是支付方式上,DRG/DIP等改革持续深化,与分级诊疗形成政策联动;二是支付主体上,基本医保与商保形成合力,商业保险被赋予“补充保障”和“支持创新药支付”的双重角色;三是支付范围上,长期护理保险全面推行,将重塑养老照护支付格局。医保基金“开源”与“节流”(监管)同步强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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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七章 第一节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
“扩大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,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,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‘无自付’,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纳入保障范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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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九章 第三节 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
“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,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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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篇 第四十三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
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……完善异地就医结算…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。”
解读: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深度同步提升。药品领域,集采常态化与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并行,引导价格回归合理;生育领域,分娩镇痛纳入保障、辅助生殖费用支持,释放出鼓励生育的政策信号;底线保障领域,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持续完善;服务可及性领域,异地就医结算进一步打通流动人口就医堵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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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九章 第二节 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
“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,完善分级诊疗体系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,稳步有序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,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提质增效。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,加强县区、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,基本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……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……扩大康复护理、安宁疗护服务供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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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九章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
“强化公共卫生能力……加强疾控体系建设……健全紧急医学救援和院前急救体系……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……加强职业病防治。实施合理膳食行动与国民营养计划,持续开展健康体重管理行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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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篇 第十三章 第二节 创造美好数智生活
“积极探索运用数智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、促进教育公平,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”
解读:服务体系建设呈现立体格局:上层,国家医学中心、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疑难重症攻关;中层,强基工程、县域医共体夯实基层网底;底层,康复护理、安宁疗护填补中间环节空白。同时,公共卫生、心理健康、职业病防治等“大健康”领域被纳入服务体系整体布局,医疗服务将向健康管理延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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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九章 第四节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
“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,促进中西医结合。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,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,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,发展中西医协同服务。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,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。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和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,加强中药制剂、经典名方发掘转化,提高中药质量,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。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。弘扬中医药文化,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。
解读:中医药发展形成“资源—服务—产业—支付—文化”全链条政策闭环:上游,道地药材基地建设保障源头质量;中游,服务体系与专科建设提升临床可及性;下游,医保支付改革为中医药服务定价提供空间;横向,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工程提供支撑;纵向,国际化与文化传播拓展市场边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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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篇 第二十一章 第一节 有序扩大开放领域和区域
“推动电信、互联网、教育、文化、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,稳妥实施增值电信、生物技术、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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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篇 第二十三章 第三节 全面提升务实合作质效
“拓展绿色发展、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、卫生健康、旅游、农业、气象、北斗应用等领域合作新空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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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篇 第二十四章 第三节 提供更多国际公共产品
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、跨国犯罪、网络安全、重大传染性疾病、恐怖主义等全球性问题上发挥更多积极作用……加强粮食、能源、数据、生物、陆海通道、反恐怖等领域安全国际合作。”
解读:医药领域对外开放呈现“引进来”与“走出去”双向发力:引进来方面,外商独资医院、生物技术领域开放试点,标志着医疗服务业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;走出去方面,卫生健康纳入“一带一路”合作新空间,生物安全成为国际合作重要议题。中国医药产业将在更开放的环境中参与全球竞争与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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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篇 第十三章 第二节 创造美好数智生活
“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对丰富人民生活、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,拓展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文旅、就业、消费等领域融合应用。……有序推动数智技术在辅助诊疗、精准医疗、健康管理、医保服务、养老助残等场景的应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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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三十九章 第二节 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
“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,推动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。”
解读:医疗数字化从“工具赋能”转向“全流程重塑”。应用场景覆盖诊前(健康管理)、诊中(辅助诊疗、精准医疗)、诊后(医保服务、养老助残)全链条;数据共享将走向落地,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角色,正从“辅助”向“协同”演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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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四十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
“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,促进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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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 第四十章 第一节 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
“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,培育专业化、品牌化、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。发展家庭养老床位,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。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,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,积极推进医养结合。推行长期护理保险。”
解读:银发经济被赋予“事业+产业”双重定位:事业层面,社区养老、家庭养老床位、失能照护体系织密服务网底;产业层面,培育龙头企业、开发适老化产品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,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。支付层面,长期护理保险将作为“第六险”全面推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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